农村自来水费上涨依据是否合理合规
我是天全县多功村民,今天接到消息8月1号自来水费每吨上涨0.85元。 变成1.85元,很多村民都去充水费。农村地区水费这个价格不知道是否合理合规。上涨依据又是什么, “张俸强”朋友,您好:您所反映上涨的水费,实际是天全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代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基础水价并未调整,仍为1元/吨。按照《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 天全县财政局 天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天全县城乡污水处理费征收方案的通知》(天发改发〔2024〕5号)文件规定,污水处理费分为两类征收:居民生活污水按0.85元/吨征收;非居民生活污水(含特殊行业用水) 按1.2元/吨征收。天全县城乡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按照文件要求,负责代征收污水处理费。
我局将督促天全县城乡供排水公司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主动公示水费缴费标准,确保水费缴费标准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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