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乐的爸爸 发表于 2024-5-20 15:29:38

an quan yinghuan

关于碧峰峡镇福国村三组(原五组)重大安全隐患和生态环境破坏的报告   

今向贵单位反映一起涉嫌违法行为,请求贵单位对此事进行调查和处理。
一、反映情况
碧峰峡镇福国村三组(原五组)小地名(宋家沟),有一户村名私自在河道中私自修建挡水设施,将水引入到自家的养殖池内进行水产养殖行为。
1)        导致下游河道干涸,下游河道生态、生产、生活、农田灌溉受到严重影响。
2)        由于该户水产养殖退水未处理,直接排入其他河道,破坏生态环境。
3)        由于私建挡水设施未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山洪暴发期间,如果发生冲毁挡水设施,下游百姓生命安全将受到严重威胁。
二、违法依据
经相关法律查询,该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秆农作物、芦苇、杞柳、荻柴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江河、湖泊、水库、运河、渠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二条 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和岸线的利用,应当符合行洪、输水的要求。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垃圾、渣土,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禁止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在船舶航行可能危及堤岸安全的河段,应当限定航速。限定航速的标志,由交通主管部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定后设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  从事水产养殖应当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合理投饵和使用药物,防止污染水环境。
三、述求
1、严肃处理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回复河道原貌,及时补救生态环境。
2、2024年汛期将至,为确保汛期防汛安全,恳请相关部门严查此事,严肃处理,迅速处置,保障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附件:违法行为现场照片

联系人:郭先生13608265046   




                     2024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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