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能喂在小区楼道里?
雅州大道99号,山水豪庭一户住户将狗舍放置在楼梯过道,并长期将狗喂养在楼道内,而且未对该狗进行栓养。狗每天大叫不止,对其他居民的安全和居住都造成困扰。根据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联合发出《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一)未按规定栓养或者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在城市(城镇)、工矿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由公安机关组织捕获,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饲养的犬只不按规定登记、免疫和定期检测,责令责任人限期履行。在规定欺限内拒不履行的,根据《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处以每只犬20元至100元罚款,并限期办理登记、免疫、检测手续。在城市(城镇)、工矿区、港口、码头、车站和机场由公安机关处罚;
(三)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规定责令养犬人整改或限期清除;拒不整改或者清除的,代为清除,其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四)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犬只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东城街道所辖区域、西城街道所辖区域、河北街道所辖区域、青江街道所辖区域、姚桥新区规划区域内的养犬人须到农业部门认定的动物狂犬病定点注射诊疗机构进行犬只免疫,并领取《犬只免疫证》,限养区内的乡镇养犬人须到当地畜牧兽医站进行犬只免疫,并领取《犬只免疫证》;
请青江社区上门入户对该犬只主人进行《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雅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等条例的宣讲,让我们有个卫生、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