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0415001 发表于 2023-10-2 12:23:45

高龄人

高龄人呼求助

特药处理与报销程序期待改进:在雅安市人民医院血液内科,使用特药针剂18支(住院14,门诊4),医生指定药房购买,持发票和相关认定向医保局申请报销。
三张 发票计18针共计:    5523*2+3156=14202元
已报销(7688.02+1767.36)+1533.6=10988.98元,综合报销比例77.38%(其中3156发票是单独申报的门诊药品费,仅占门诊花费48.59%,是否缺了补充医疗费用这一项费用?)。综合报销比例如此低,令人无奈。且医院无该药品,只能在药店购买,导致补充商险无法报销。国家高值药品双通道报销政策医保局都认可,但是保险机构不认可。该行为导致患者应享有的报销权利被架空。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建信财险】以国药控股四川专业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雅安药房属于非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及该医疗服务属于责任免除,而拒绝立案受理,这样一来补充医疗险也就泡汤啦,有名而无实哟!高龄老人无奈,呼求政府医保建信相关部门協调解决这个问题。以免困扰不安之苦,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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