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创卫工资这样计算门主否合理
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们大家向你们反应一件事,这次三月份创城活动,社区克扣我们工资,原因是这样的,当时急需要人,就请了我们6个,并讲好了工资是按2600元一个月,办事处请抬车的是120元至150元一天,我们就同意上班了,3月10号一一4月1号结束,其中还加了4天班,共计27天,但是,在5月16号发工资时,打在卡里的钱只有1929元,我们几个就问社区王主任叫(王雅丽)反应说工资可能算错了,不应该才这点工资,她给我们解释说工资是这样算的,2600元÷31天x23天,我们加了4天班不算,我们也问了其它社区,育才路社区是按100元一天计算的,大家都是雨城区,怎么中大街社区是另类,全国都没有她这种算法除以31天,大家都知道除以22.5天计算的,这事我们向办事处反应了,至今都没有回复,她们官官相护,互相推脱不作为,层层克扣我们微薄的工资,大家都知道老城区的卫生是最脏,最臭而且又最累工作,我们都是60几岁的人,希望领导关心我们这些弱势群体,望社区补发我们几个人的工资,每人补发771元,27天x100元,等于2700元减去1929元,771元大慨4仟多元,还有雅安最低标准是每日不低于91元,每小时不低于21元,他们计算存在问题联最低的标准都没有达到,望领导帮解决为感。 更正标题:创卫工资这样计算是否合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