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江湾城一期收房时,被物业告知必须要交齐物业费才办理交房,否则无法拿到房产证
2023年4月8日我电话咨询大兴江湾城一期物业公司收房事宜,被告知必须补齐从开发商通知交房开始的所有物业费,物业公司才会给我办理交房事宜,待物业办理交房工作后方可以去政务中心缴纳契税获得房产证,若不补齐,将无法办理后续业务,也无法取得房产证,作为业主,我有以下几点疑问:一、大兴江湾城一期开发商2021年以疫情原因作为延迟交房原因,仅书面通知业主,未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事实做出赔偿事宜。
二、自大兴江湾城一期开发商通知收房,作为业主多次在2年期间多次到现场去查看,发现多墙壁存在空鼓,阳台屋顶边存在漏水等情况,也多次在物业处登记相关问题望开发商整改,开发商未对业主提出的问题做出回应,是否整改合格也未通知业主,整改期间发生的物业费,目前物业也纳入业主承担费用中,该做法是否合理?
三、目前物业要求业主想要缴纳契税必须补齐物业费的做法是否违法?
四、按照雨城区发改局和住建局2022年9月1日发布的文件规定交物管费,即最高4级是每平方米1.6元,最高上浮10%即1.76元/平方,目前我收到的物业费仍按照2.5元/平方核算,在上述第2条的条件下,物业是否达到相关服务水平让业主缴纳整改期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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