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凤娟 发表于 2023-3-30 11:13:41

关于雅安名山人民法院违规冻结本人银行卡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

申 请 人:王凤娟
身份证号:3308231982 ****1322
联系电话:13857****88
常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申请事项:关于贵院受理的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申请人王凤娟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川1803民初6926号)。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管辖,请求贵院驳回原告诉求或者将该案移交给申请人经常居住地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受理。
申请理由:
    1、申请人王凤娟常住地杭州市拱墅区,原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所在地是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所在的雅安市既不是签订合同地也不是申请人经常居住地,申请人特向贵院受理本案提出管辖权异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3、申请人因疫情原因,收入下降,负债严重,生活困难,无法偿还高额利息和罚息,欠债还钱,但也要考虑负债人的实际情况,原告和法院冻结申请人银行卡严重影响申请人正常工作,导致申请人原本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申请人有强烈还款意愿,需要稳定的工作环境才能挣钱还债。
    综上所述,特请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或者将该案移送至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恳请法院解冻申请人银行卡。
    此致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凤娟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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