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冻结本人名下微信资金账户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宋文理
身份证号码:4302811984 **** 4816
联系电话:135****5668
常住地址:湖南省醴陵市船镇政政府东路90号
请求事项:
关于贵院受理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宋文理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案号:(2023)川1803民初5699号
本人依法向贵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将该案移交到本人常住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申请理由:1、被告宋文理常住湖南省醴陵市,被告宋文理借款,该笔借款放款方为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所在地是深圳市,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所在的雅安市既不是签订合同地也不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对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受理本案有异议!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希望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或者将该案移送至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3、被告宋文理由于疫情原因投资失败且无法正常工作导致债务违约,目前负债约30余万,期间微众银行委托身份不明人员对我进行债务催收已导致我失业且无法正常工作,联系微众银行客服请求重新分期对方答复我没有相关政策,针对微众银行委托的第三方对我进行的暴力催收行为我正在收集证据准备在我常住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我已经将第三方暴力催收的相关信息提交我们当地公安局扫黑办。
特此申请,请予准许。
此致
敬礼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宋文理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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