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y13421229811 发表于 2023-3-12 21:54:31

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异地受理案件及冻结银行卡账户

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异地受理案件
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异地冻结他人银行账户
申请人:黄留勇,男。
身份证:4417231990****423X。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大八镇北门街西巷3号。
电话:134****9811。
申请人因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川1803民初5027号】,依法向你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将本案移交申请人长期居住地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事实与理由:
1.申请人于2023年3月7日收到贵院传票,贵院已受理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诉申请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川1803民初5027号】。《中国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的住所在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大八镇北门街西巷3号,被告人与原告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内写明的合同签订地为湖南攸县。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所在的雅安市既不是签订合同地也不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被告对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受理本案管辖权有异议!所以希望贵院依法驳回原告诉求或者将该案移送至本人常住地人民法审理。
2.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异地冻结被告人银行卡账户,给被告人工作和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难,本人债务颇多,由于负债逾期原因导致工作不稳定,银行都在催着还款导致本身就生活困难,无法偿还高额利息和罚息,冻结银行卡的钱也是作为与各银行和平台协商还款的本金,但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异地冻结被告银行账户,致使本人已经几天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欠账要还但也要考虑债务人的实际情况,被告不会赖账不还,但是需要工作慢慢还。
3.具状人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编写的金融民事起诉状中罗列的被告人偿还原告欠款本金19851.56元,截止2023年02月08日利息为1942.44元,罚息为3207.77元(含逾期利息),复利为357.38元,律师费215.00元,以上费用暂共计:25574.15元。但被告人是通过钉钉APP上借的新网银行-员工贷,通过APP查询到的逾期金额共3笔,截至2023年03月12日,本金加利息加罚息是23322.31元,远未达到起诉的金额25574.15元。被告人对于原告起诉的金额具有异议。
本人不属于雅安名山区管辖,对管辖权有异议,并在2023年3月12日将纸质文件通过EMS邮政快递方式寄送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庭,并对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异地冻结他人银行账户有异议,也对原告起诉的金额与被告逾期金额不相符有异议,望四川省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撤销对被告黄留勇的违规立案,并且解冻被告人黄留勇名下的银行卡资金。
特此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黄留勇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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