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8552200 发表于 2023-2-4 10:19:09

关于名山区人民法院违规办案

案件号(2023)川1803民初2051号案件,此案件是与四川新网银行的借款纠纷案件,该案件中涉及两个借款合同,其中一个借款合同约定的合同签订地是雅安名山,另一份合同签订地是湖南攸县,该法院立案的理由是:原告(申请人)住所地,新网银行的注册地是: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吉泰三路8号1栋1单元26楼1-8号,立案日期是1月4日立案,由于本人更换手机号码未收到任何立案信息,但是在收到微信冻结通知后已经及时联系法院索取立案信息,但是在拨打电话过程中来回推诿,消极怠工给人一种故意不让你看到立案信息,不让被保主张权利的感觉,并且本人已经保留相关的录音以及拨打电话的证据,其中一个电话联系三个工作日拨打,每次拨打半个小时,连续拨打两个小时一直没有工作人员接听,此电话是雅安市名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给到的关于咨询本人案件的电话,并且拒绝提供法官及其助理的其他联系方式。本人作为被告在1月10日提交了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并且已经通知了法院,但是承办法官在没有审核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仍然在原定日期开庭判决,其次新网银行申请的保全,法院是依据哪些内容认定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可能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失,保全本人微信里面的17元的,并且保全的费用是170多元,请问这些费用是不是贵院的一种创收手段,请贵院尽快给到合理的解释。

补充内容 (2023-2-11 22:03):
在2月7日已经电话回复本人,电话中相关工作人员对于违法立案和违法判决的问题避而不答,顾左而言右不正面回答问题,告知本人法院判决是为了本人着想,如果法院不判决是要按照合同约定的30%多的利息执行

补充内容 (2023-2-11 22:06):
而法院判决的是24%的利息,当问及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在没有对本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的情况下进行了判决是否可以由法院自行撤销判决重新审核,告知案件已经结案不能撤案只能申请再审

补充内容 (2023-2-11 22:09):
问及是否只能申请一审再审是否还有其他的解决方法,告知本人案件在法院系统中已经结案,法院是不会承认违法,主动撤销案件的你爱怎么着就怎么着反正法院就是不会主动撤销案件的

补充内容 (2023-2-11 22:11):
告知本人与四川新网银行股份银行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协议中约定了管辖权,但是该协议本人至今未看到,做为当事人之一,开始受到立案信息到现在为止除了收到了判决书其他的任何材料都没有给他本人

补充内容 (2023-2-11 22:13):
四川新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本人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第十六条规定与本合同条款有冲突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在微信公众号中只看到了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为看到其他合同,本人也未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内容 (2023-2-11 22:21):
法院立案的管辖依据是:原告(申请人)住所地,新网银行注册地址是成都市,难道成都市划分到了名山区了?还是在立案前已经和银行或者律师达成了协议只收哪些更换电话联系不到本人的案件,然后在故意拖延,缺席判决?

补充内容 (2023-2-11 22:30):
诉中保全微信17元的问题,关于民事诉讼法中第一百零四条:不立即申请保全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法院给到的解释是保不保全法官有自由裁定权,真自由啊!17元让银行受到了难以弥补的损害,然后收费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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