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错误操作,药费及手术费用要不要退?
2020年11月18日,因为左脚趾皮肤出了问题,去了职院附属医院皮肤科,医生建议做光动力,本人同意,但如此简单的手术竟然让人无法相信,过程就不再啰嗦,就说关键几点: 一、手术开始护士用了一种很粘稠的浅灰色东西敷在脚趾上,然后洒上光敏剂。二、敷药两个半小时后,进入光照室,护士打开的只是白光,没有使用红外线照射。
三、手术后七天,手术部位无任何反应。
鉴于上面第三点,本人于第八天去找了主治医生,并提出质疑,医生不认可。于是本人要求再做一次,必须保证手术操作及流程正确,如果有反应,必须退还我的药费及手术费用。
第九天,本人再次来到医院,找到主治医师,再一次做了光动力手术,结果证实上面第一第二条在第一次手术时完全操作错误,明显是一个完全不了解光动力手术操作的护士实施了一次错误的手术。
第一、光动力辅助料是一种透明的略为粘稠的液体;
第二、光敏剂是要混合在辅助剂里的;
第三、敷药两三小时后,是要用红外线灯照射的,而不是白色灯。
第四、手术后第二天开始,患处边缘开始起水泡,之后整个掉了一层皮。
经过第二次手术的证明,我再次找到主治医师,要求退还我的药费及手术费用,没想到主治医师在事实面前还是不承认是手术的失误。于是去找了医务科,医务科的同志打了电话,喊了个护士到办公室,没有任何结果,时到今日,除了我自己,其他人都当没有发生过。
我就想说两句,我们说医德,这个不作评论,但连起码的道德都没有了吗?光动力手术我不说患处有没有效果,连周边皮肤都没有任何反应,可能吗?特意做了第二次来证实,医生仍然睁眼说瞎话,承认错误很难吗?难道连最起码的诚实都没有了吗?那又从何去谈医德?我们说不允许医闹,但从此次的经历来看,普通老百姓如此想心平气和,讲理摆事实解决问题,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一是个体悬殊:个人要面对一个强大的医院;二是权力不对等,解决问题的是领导,但是个人如果没有医闹,他连领导的面都见不到,总是从这个办公室去到另一个办公室,见了这个人见另一个人,耍着你玩。
问问卫校皮肤科的主治医生,你年纪轻轻,如此逃避推委,事实面前还说瞎话,有前途啊!!!
最后问问领导,这药费及手术费用应不应退我?
注:手术前后医院护士都有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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