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汉源锰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我办理不动产证
我于2013年8月29日从汉源锰矿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位于兴贤街14号1-1号房产,建筑面积为91.42平方米(详细见土地房屋权权证040573号)单价3500/平方米,总价人民币319970元整。我已于2013年8月10月分两次付清购房款,卖方已出具收款收据,并盖财务专用章。从购房至今,卖方仍没为我办下不动产权证。历今7年,我方多次找卖方,卖方以公司经营不景气,付不出应由卖方所需缴纳税费为由,不予办理。我已到税务局和国土局了解到,因卖方未交相关税款和土地出让金,而且卖方的房产和土地证上共有八户还未办证,不能分割办理。现我要求卖方履行合同,为我办理不动产权证。如果卖方以此为由,一直不为我办证,我该怎么才能办到我名下的不动产权证?我们老百姓辛苦一辈子的血汗钱所购买的房屋,还不能办到自己名下,实为凄惨。望政府为我们老百姓出面,督促相关部门,协调一下,为我解决办证问题,不胜感激!此致
2020月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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