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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管理员
发表于 2020-9-15 17:06:16
名山交通局称当地发改局可批准道路设施设置
四川在线网友留言称:
今年4月25日下午,我从蒙顶山返回成都时,准备去百丈湖看看,出了高速约300米样子,左手边几个很大的字百丈湖旅游开发区,于是左拐,由于该旅游公司在公路上私自圈地设置了一条长约50米左右的水泥桩且无任何警示标志导致我汽车碰撞并损坏,要求拆除并赔偿损失,名山交通局回复称百丈湖开发区门口道路中间的水泥桩是区发改局同意设置的,请问发改局能管交通设施吗?那你们交通局又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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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山交通局称当地发改局可批准道路设施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