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超 发表于 2018-3-30 11:36:42

职业病

再次请问一下,我爸爸在天全县闽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工作5、6年,于16年5月工厂先停工,在后应工厂地条钢事件后工厂停工,现在检查出得了职业病,找工厂工说我们都停工两年了工厂不认,(现在工厂已经改名为四川雅安安山钢铁有限公司)与闽川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是同一法人代表。现在工厂已经重新开工了。找劳动部门说超过一年就不能申请仲裁了,上次收到您的回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前需不需要工伤鉴定。起诉单位是闽川公司还是安山公司。联系电话15181206661。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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