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院收费不合理,收费人员不负责
昨日小孩鼻子在学校受伤,经校医消毒包扎处理后,老师又带小孩在市医院大兴二院区就诊,在交了挂号费后,医生检查了伤口说不用缝针,但要打破伤风针,但二院区没有药,开了处方单子喊到城后路一院区去。我又带孩子去了城后坝一院区,在到达一院区11楼耳鼻喉科后,在医生的耐心询问和认真的工作态度下,最后建议不用缝针,也不打破伤风针,而是用另一种可以替代破伤风的更安全更适合孩子的药,也开了相应的处方单子。
在交费过程中,收费人员问是不是两边医生开的药全要,在明确告知二院区的药物不要,全部用一院区医生重新开的药物的情况下,收费人员还是把二院区的药开了,一院区的药物没开。我们也不懂,取了药拿去给医生,医生看了才知道不对。
我们又只好又重新交费,并希望把开错了的药退掉,收费人员告知已经开出要到取药处签字退款,到了取药处,药房医生说不是他的问题他不签,最后,收费人员说反正钱不多,要不就算了。
我想请问收费人员工作造成的失误,为什么要我们患者家属来承担?
还有就是二院区的医生还开了200元左右的手术费和材料费,但实际上既没有手术也没有缝针,只是检查了一下伤口,手术费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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