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周边土地要挖来种粮食,怎么赔偿?
我是名山的,具体地址我就不说了,上面都给我画上线了,说是要挖来种粮食了,请问一下名山的各位政府大爷们,我这个种有茶叶、猕猴桃,为什么我要种粮食呢?一亩地的玉米和谷子一年一千块钱吧,猕猴桃和茶叶随便搞搞也不止这个钱吧,各地都在发展特色产业,看人家隔壁的蒲江县,三大产业,柑橘、猕猴桃、茶叶,人家有强制要求种粮食吗?为什么我们名山这边就有这个要求。这不是越来越往回走了吗?
你们天天在提脱贫,贫脱在哪里去了?一家三口人的,家里面有四亩左右的地吧,如果你们要求我们种粮食,那一年就收入几千元?当然我知道你们并不是要求我们全部种粮食,你们对于贫困人的标准是人均收入不低于3100元,你们这样搞,不是又把我们往贫困线上推吗?难道就见不得农民收入提高?全国各地都在发展特色农产业,凭什么又要求我们把房屋前后的地种上粮食?
你们上面有指标,有要求,不能开荒,你们是即想满足每年森林覆盖率增长,又想农民收入增长,还要要求农民种粮食,这是打你们的脸还是打谁的脸?
我就想问问,如果我不种粮食,你们是不是要强制给我挖了?如果我愿意挖了,那有补偿没有,没有补偿我们老百姓又为什么要这样做?自己的土地种自己想种的经济作物还不行了么?请名山政府给一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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