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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政管理员
发表于 2017-5-3 17:11:00
拆迁后新建住房不够原有人员入住
四川在线网友留言称:
我是四川省芦山县飞仙镇飞仙村下关组原16号村民,2015年3月这里规划拆建,因我的住房在规划区域被拆。新建后的住房因与我原来的住房面积相差较大,导致我原有居住人员无法全部入住。自2016年至今我无数次就近向相关领导反应无果,租住房早已到期,乞望上级领导给予关心解决,让我有安居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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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新建住房不够原有人员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