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样的物管费用是否合理???急需答复
你好!我在雨城区滨湖东路1号9栋1单元(滨江奥斯卡)购房一套,2013年12月31日购房,2014年12月23日开始按揭,2016年3月1日办理收房手续以及收房协议,物业收取物业费是从2014年12月开始;但期间并没有接到收房通知.刚刚拿到钥匙就需要交纳16个月的物管费用2049.60元 请问这样的物管费用是否合理???急需答复补充内容 (2016-3-11 17:45):
需要提供帮助,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协助解决
补充内容 (2016-3-11 17:47):
需要协助提供, 具体解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补充内容 (2016-3-11 17:48):
第一,2014年12月以来,我并没有接到过,众恒物业公司任何通知.
第二,虽然拿到了钥匙,但开发商并没有出示任何验收证书
第三,没有开发商人员陪同,所以并没有验收; 并在收楼文件中注明了,"未验收".字样.
第四,根据相关规定,未收房不应提前缴费. (根据规定业主在收房后才与物业公司签订服务协议,才能付费, 业主还未验房,这个时候还没有享受物业服务,不应提前缴费.)
第五,面积也发生误差,比实际面积超0.55个平方,是否在合同中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注上房屋交付时的实测面积,(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法, 发生面积误差时,按照合同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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