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ud_ww 发表于 2016-2-11 23:14:36

还是关于雅安城区内停车难事宜



   首先祝交警系统各级工作人员新年快乐!

   感谢交警支队抽出百忙的时间回复我的关于车辆违停的疑问,答复让我对交警工作有更深的了解,谢谢!但仍有几个问题想要继续了解一下:
    一、关于车辆三年来的增长率和增加停车位的数量
         车辆增长率达到5%、2%,而停车位增长则为三年共480个,并且这480个估计大部分都不是在城区的,如此更重的失衡仅仅用在“规划、建设中”来回复明显不能说明问题,而罚起款来却雷厉风行。
    二、三年来交警部门共罚违停近20万次,这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一,不去说雅安市是一个连三级城市都算不上的城市,在整个川西,攀枝花、西昌、甘孜以我所见,这20万次环比应该远远超过其他城市。自从新的交规出来,违停罚150以来,在攀枝花和西昌基本都是实行劝离,罚款相对就少了许多,毕竟150元对于雅安这个拆迁造就富豪的城市的不算什么,但对于其他地方的民众却是一笔不小的金额,所以交 警方面更加谨慎人性化一些,基本是劝离,不会像雅安交警一样,抄个牌像做贼似的,抄了就走,生怕被车主看到抄不成(在商铺门前停车交个话费,五分钟不到,抄牌了,人还找不到,呵呵……协警为了提成这一块钱也是蛮拼的),在攀枝花西昌甚至成都,临时的占用商铺前的街面(不是行车道路和非机动车道)一般不会被抄牌,为什么?因为此举可解决大部分的临时停车问题,而雅安由于停车位更少,所以交警部门加大力度查处这些临停,那20万次里面估计近半来源于些吧。本人的开车有五年,到雅安一年,一年内的违章超过在其他地方五年的总和,仅违停一项就多达五六次,这不能怪交警,怪我!但我一直在反思,是我的素质变差了,还是我水土不服呢?
      总之,恕我直言,在规划设立停车位这一块,交警部门有明显的懒政惰政,违停查抄这一块,却积极罚款。
   三、本人愚钝,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关于机动车、道路的理解不是很明白,这里的道路是指供机动车通行的道路,还是所有只要没有建筑物的平坦地方,比如临街街面路沿石之上的地方,这算道路吗?这一位置的执法权是在城管还是在交警?如果是交警,岂不是临街的小商小贩也归交警管?我的经验是在成都三环外西昌攀枝花这几个地方,街面交警一般不管,但只要压了盲道,城管会罚款。
      四、关于回复“个人买车,政府就必须提供停车位的认识是有悖社会科学发展的”,交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第三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公共建筑、商业街区、居住区、大(中)型建筑等,应当配建、增建停车场;停车泊位不足的,应当及时改建或者扩建;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止使用或者改作他用。这一条是说给谁听的?
      五、关于违法电三轮事宜,不知这里的法是指国法还是雅安法?按目前政策规定,所有的三轮车都不合法!凭什么雅安的人力三轮车还有合法一说?其他三轮车好歹还是正规厂家生产,而雅安人力三轮车纯属改装三轮,现在一台合法的电动人力三轮车卖价4万以上,凭什么?凭的就是两张口吗?。况且,雅安的环保评审好像全省倒数五位之一,相比经济还是起步阶段,却学人家大都市作派,禁这禁那,这罚那罚。
      六、有了对比,想说的多了,不说了,打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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