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不符合低保户与贫困户的家庭
据低保户与贫困户的条件,现举报荥经县青龙乡桂花村七队李长芬(身份证:513123196612124427),理由如下:1.李长芬在荥经县猕猴桃基地工作,包吃住,工资每月一千多。其儿王刚在一名公司工作,每月三千多,两人每月四五千收入。
2.李长芬四十多岁,虽一只手小,但同样正常做农活,背挑干活完全是正常人,身体十分健康。其儿24岁是健全人,一家人能吃能做。
3.李长芬在荥经县青龙乡桂花村安置点修了两百多平米的新房。
4.桂花村贫困程度比李长芬严重的人还有很多。
望相关领导到实地调查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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