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管理员 发表于 2015-9-11 16:12:07

消费维权有了“绿色通道”

  近日,记者获悉,市消委会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对接机制,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协助下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及时为消费者提供消费维权法律援助,这标志着广大消费者背后有了一支强有力的法律团队,消费维权有了“绿色通道”。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消费者需求差异、知识能力、维权能力的局限等客观原因,加之商品、服务的复杂化,商品与服务信息的不对称分布,造成消费者总是处于弱势地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时常受到损害。
  “每当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投诉时,我们都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有时也会遇到无法解决的情况,如有的商家站在强势地位,拒不接受调解,而要求消费者通过诉讼来处理。”市消委会相关负责人说,面对这种情况,他们只能建议消费者进行法律诉讼,但诉讼成本高、所需时间长,这使得能真正通过诉讼来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人很少。为竭力帮助消费者解决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适时提供消费维权的法律援助,市消委会已经联合市援助中心根据《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共同协商研究的基础上,构建消费维权法律援助共治机制,在全市消委组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各县(区)消委会会根据自身实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由各县(区)消委会先行审查,对符合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法律援助的事项,在第一时间报所辖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再由该中心审核符合援助条件后依法指派法律援助人员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据悉,目前该法律援助工作站正在为一位八旬老人提供维权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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