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二哥 发表于 2015-6-22 21:23:12

土地被侵占申诉无门-续神回复


我于2015年6月14日提交了一封为土地被侵占申诉无门的信件,信件内容及相关部门的回复如下:
尊敬的各位领导们:
    我至去年起多次通过各个政府部分的信箱反映雨城区龙岗村二组村民土地被电杆强行侵占,讨说明法!第一次回复为雅电集团,派片区管理人员查看后才称回去报告,可这一去再也没有的音讯。第二次镇政府委派相关负责人踏勘现场,称不知道是哪个单位的栽的电杆(甚至有负责人激我说看不惯可以把电杆挖掉!),让我去镇政府当面反映解决!第三次,我到镇政府反映情况,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帮我询问后给我回复,我5月8日下午去的,今天都6月14日了,依然没有人联系我!
   我有以下疑问:
    1、雅电集团委派人员下来看了,为何没反应 了?
    2、电杆上有电线并标有相关线路字样,为何叫无法判别是哪个单位栽的?
    4、现在办事情都需要走流程,签字盖章确认。相关职能部门办事竟可以做到,在当事人不知晓的情况下强行占有!
    3、当今社会侵占人民的权益竟可以不理不睬!相关单位拿《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当儿戏!
综上,现在某些单位对我的侵占依然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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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5 16:29:07】 雅电集团: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2015-06-16 15:50:35】 雅电集团:   “小二哥”朋友您好:
       收到您的信件后,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投诉后供电所管理人员和乡政府工作人员一同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得知,“龙岗二组村民”在2000年前自办了一家石材厂,自行出资立了4根电杆解决石材厂用电,倒闭后未用电,2001年第一期农网改造期间,因无线路通道,农网公用线路就利用原4基电杆进行线路架设,保证附近农户用电。“龙岗二组村民”一直在外务工,乡政府、村社无法通知到用户。用户6月回来后向供电所和乡政府反映此段架设的农网线路侵占了他的电杆,要求赔偿8千元的电杆及其他费用。当前对岩乡政府正积极协调,就占用问题进行合理补偿。
      此   复

                                       国网四川雅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6-16
对以上回复,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我山边上的土地竟然有人自办石材厂!还自行出资立电杆!我从未听说,请问这是哪儿来得消息?是怎么去现场了解情况的?到的是哪里的现场?美国吗?联系的哪位知情的工作人员?
2、我什么时候要求赔偿8千元?我要求的是将电杆迁移出我的承包地!
3、我是反映的是侵占了我的承包地,而不是侵占电杆(我从未立过电杆、也从未允许任何个人及单位在我的承包地立过),望相关单位认真对待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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