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市交警支队答疑
3月12日下午3点左右到嘉裕影视城楼下农业银行办事,车子就停在农行门外(此处未设置禁止停车标志),办完事后出来交警在车子上贴了一张罚单(停在门口的一排车子至少有7、8辆车上全贴了罚单)。《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在此处停车的车主一般是到银行办事人员。交警也没有到银行告知一下,就直接开罚单,这样生硬的执法势必有损执法部门形象。我想请问一下,这样执法是否合法、合理。还有交警在开罚单之前是否可以到银行友情提醒一声,告知此处不能停车。这样更能体现执法部门的人性化,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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