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属享有哪些政策补助
我是烈士一孙女,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烈士父母,配偶,子女都不曾享受国家任何补助。我爷爷是1905年出生,1935年参加红军,1936年在名山对敌作战当中牺牲,牺牲时级别为战士。1982年被评定为烈士。爷爷参加红军时,有配偶(奶奶),有子女(大姑,爸爸)。当时,我爸才5岁不到,大姑就8岁。后来由于一直没音信,奶奶改嫁,大姑成为别人童养媳,而爸爸自然成为孤儿。多亏左邻右舍帮衬,没有读过书,后来倒插门到妈这儿。期间的辛酸不言而喻。现在我奶奶,大姑,爸爸均不在人世。一个偶然机会得知爷爷在82年就评定烈士,之前到民政局咨询,办烈属正都必须是直系的亲属,于是征得办事人员同意,跑了不少趟,答应办孙女的烈属证,至今还没下来。如果孙女办到烈属证可以享受国家补助不?很想说的是,造成现在这个局面,不是我们单方面原因。我们不是烈属范围,政府部门也有一定责任,不是烈属子女不享受补助,而是根本无从知道。诚恳咨询相关部门,人士,这样情况可否享受国家2011年出台烈属褒扬条例中那些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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