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主办单位: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市委宣传部 市信访局 | 承办单位:北纬网
北纬论坛»北纬论坛 网络问政 问政受理区 车辆3年未年审,被强制报废后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查看: 29464|回复: 0

车辆3年未年审,被强制报废后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8-19 15: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我要注册

x
请问车辆3年未年审,被强制报废后,怎样才能重新入档,重新年审上路?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9-08-23 17:24:39】 市交警支队: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9-08-28 10:24:11】 市交警支队:   “muwei2354”朋友:
        您好!您写给网络问政题为“车辆3年未年审,被强制报废后”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规定:
    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强制报废。
         二、根据以上条款第(四)项规定,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请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公司,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业务咨询电话:  2610658    2610659
        感谢您对公安车管工作的关心。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9年8月28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