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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院收费不合理,收费人员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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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21 09:09:21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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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小孩鼻子在学校受伤,经校医消毒包扎处理后,老师又带小孩在市医院大兴二院区就诊,在交了挂号费后,医生检查了伤口说不用缝针,但要打破伤风针,但二院区没有药,开了处方单子喊到城后路一院区去。
我又带孩子去了城后坝一院区,在到达一院区11楼耳鼻喉科后,在医生的耐心询问和认真的工作态度下,最后建议不用缝针,也不打破伤风针,而是用另一种可以替代破伤风的更安全更适合孩子的药,也开了相应的处方单子。
在交费过程中,收费人员问是不是两边医生开的药全要,在明确告知二院区的药物不要,全部用一院区医生重新开的药物的情况下,收费人员还是把二院区的药开了,一院区的药物没开。我们也不懂,取了药拿去给医生,医生看了才知道不对。
我们又只好又重新交费,并希望把开错了的药退掉,收费人员告知已经开出要到取药处签字退款,到了取药处,药房医生说不是他的问题他不签,最后,收费人员说反正钱不多,要不就算了。
我想请问收费人员工作造成的失误,为什么要我们患者家属来承担?
还有就是二院区的医生还开了200元左右的手术费和材料费,但实际上既没有手术也没有缝针,只是检查了一下伤口,手术费是怎么回事?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7-11-21 17:43:04】 市医院: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7-11-28 20:00:37】 市医院:   爆米花枯萎:
    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情况,我们调取了您11月20日来我院就诊所发生的费用明细和收费情况,清单显示:急诊综合病房先为您开出电子处方,费用为手术费、材料费277元、西药费35.51元(其中破伤风抗毒素需要皮试后注射)。之后您又到耳鼻喉科,医生为您检查后,推荐您使用无需皮试的破伤风人免疫球蛋白注射液,处方金额为:349.73元。因耳鼻喉医生登录了二院区急诊外科界面开具处方,导致以上处方开单科室显示二院区,因此,当您到收费处缴费时,收费员调出电子处方显示二院区急诊外科用药,经询问您不需要二院区开的药,就只收取了急诊科开出的电子处方的费用。
        由于我们工作上的疏忽大意,部门之间人员缺乏沟通,导致您来回跑路,部分费用未能及时处理,我们深表歉意!关于您在就诊期间未能退掉的药费,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会安排财务人员为您妥善解决此事(联系电话:2862104)。
        感谢您对医院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医院会努力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窗口服务能力。
    祝早日康复!

                                                        雅安市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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