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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转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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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31 22:35:51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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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雨城区城镇居民个体户口,是户主,孩子未成年,孩子户口在我户口本上,户口本上就我们母子两人。为兼顾工作和接送孩子上学方便,可以把我和孩子户口一起转到雨城区市级事业单位集体户口吗?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9-08-01 16:46:20】 雨城公安分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9-08-05 17:31:42】 雨城公安分局:   “天使之城”网友:
    您好!
    关于您所发的“咨询转户口”的贴文我们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程》集体户统一登记符合当地落户条件但在本地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无处登记户口的公民户口。根据信件内容,您和孩子已登记户口,是家庭户,有合法固定住所,不符合上述条件。第13条单位集体户规定:除按本规程申报的出生登记外,非本单位职工不得登记单位集体户,即父母双方均为单位集体户,新生婴儿可以随父或随母在集体户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双方有一方为家庭户的,应在家庭户办理出生登记。您的户口是家庭户,孩子户口已随您登记,因此孩子户口不得登记为单位集体户。综上,不符合迁移条件。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2220933进行咨询。

    雅安市公安局雨城区分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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