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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三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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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0-22 15:3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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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6月在市区某楼盘交付购房款(首付)28万余元,并申请公积金贷款,直到10月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并办理完贷款面签。后被公积金窗口工作人员告知,面签完成,还需等待2至3个月贷款才能发放。

疑问1:
从交付首付到面签,再到公积金发放贷款共约8个月左右。仅按银行定期6个月利率1.3%计算,28万元产生的利息约为1820元。令人惊心的是,这并非孤例,类似产生的利息之巨可想而知。是谁赋予开放商占用购房者首付资金的权利?谁在管,如何维权?

疑问2:
开放商解释说,因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放款速度慢导致等待周期长。不禁想追问,既已知晓等待周期长,何不提前约定支付首付时间,这难道不是有意侵占购房者资金的行为?而事实是,既没有约定办理时限,也没有如何处分产生利息方式,俨然成了一种理所应当,购房者往往只得吃“哑巴亏”。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为办理周期问题成了“背锅者”。

疑问3:
不只是办理周期长,销售人员的能力水平亟待提高,同样不容小视。
按照公积金贷款办理规定,面签作为发放贷款的前置程序,要求购房者有良好的信用记录以及规定数额范围内的负债(已贷款多少),否则无法继续办理。(据了解,面签资料准备,包括前期宣传等均由各开放商具体实施。)
而这样的规定往往在销售环节成了,“有没有公积金,缴存基数是多少?”“双职工还是单职工,贷款多久?”等,主动询“没有有”鲜有销售人员会主动表明“能不能”,以及那些情形为不能。以至于部分购房者交完首付,苦等数月后,被告知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但自己又无力弥补。最终导致既不能买房,找到开发商退首付款又面临违约扣罚金的尴尬窘境。
注:以上4个问题较有代表性,希望有关部门给予合理解答并对强化市场监管。让购房者少跑冤枉路,让公积金政策正真惠及民生。


补充内容 (2018-11-6 23:57):
答非所问!

补充内容 (2018-11-6 23:58):
对此敷衍态度,极不满意。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8-10-22 16:00:31】 市公积金中心: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10-25 15:33:50】 市公积金中心:   
    “Caramel”朋友:
          您好!
          您写给《网络问政》题为 “关于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三个疑问”的信件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在资料齐备的情况下,中心受理审批(面签到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工作时限严格控制10个工作日内;
          2.为降低贷款风险,保障职工利益,对于期房项目均要求其达到一定条件,方可建立项目合作关系,并开始受理该项目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3.每年中心会通过上门服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不定期组织开发企业(含已合作的和拟申请合作的)开展公积金政策培训,一是政策宣传,二是协助开发企业了解政策,方便其为拟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提供正确的政策解答,以及协助办理公积金贷款。
          4.同时,每个职工均可通过网厅、微信、手机APP查询本人在中心的缴存信息,并可拨打12329或到贷款窗口进行政策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您还有不明之处请您来电咨询。中心服务热线:0835-12329。
                                 
                                     雅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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