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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交警,请逐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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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6 23: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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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雅安交警对我上次发帖的回复:

【2018-03-26 17:28:44】 市交警支队:   
“ls朝阳群众”朋友:
   您好!
   您给《网络问政》题为“雅安交警,协警有执法权吗?正人先正己!”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您来信中反映当时您车辆停放处并没有施划停车泊位,也没停放至规定地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在“规定地点”包括停车场,也包括临时停车泊位。
      您来信中反映的单名辅警不具有行政执法权,根据《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有关规定,和《四川省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辅警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的职责和取证的权利。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这名辅警只是对您的交通行为进行图像记录,并同时向您开具《雅安市雨城区道路交通行为图像记录告知单》告知您公安交警在道路巡逻、执勤执法过程中,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车辆均予会依法以查处,并不存在来文中“罚款任务或指标”的现象。
    在此,公安交警部门也提醒来雅办事的外地朋友,应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
    感谢广大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监督、关心和支持!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对道路交通管理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共同参与、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创建一个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而努力。
    直属一大队联系电话:2615122

                                   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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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声明:本人停车位置与上图中的橙色越野车同一种方式,只是朝向相反。既不挡道,也不堵路,只是实在无赖,
没有别的地方可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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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逐一回复我:
      第一、既然辅警“刘开明?”只是取证和告知我,请交警支队出布其录取的证据!让广大网友看看我停车到底妨碍了什么?
      第二、你回复称,辅警只是现场录像取证,发给我“告知单”,后一句又说“依法执法”。难道这名协警一个人上路开出的“告知单”不是处罚单吗?你这不是玩文字游戏吗?你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吗?你直接回复我,这名协警个人上路到处有没有执法权?!
      第三、你们所划的停车位长期被僵尸车和建材商家杂物占用,为何你们不大力整治这些乱象?让本来就有限的停车位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四、你说你们雅安交警没有罚款任务,你一说我就笑了,地球人都知道。
      第五、对于临时停车办急事的人员,雅安交警可否打个电话通知车主挪车?虽然没这个法定义务,但体现了人性执法!我本人确是急事,而且在车上公示了挪车电话!10分钟的时间你给我贴罚单,我送4万元善款过来帮扶雅安弱势群体,你说你雅安交警可恶不?
      第六、雅安交警部门网络问政发帖量全市第一,这是为什么?请给我一个完美的解释!


第一条是重中之重,请雅安交警晒出刘开明协警取证我“违停”的图片!让广大网友评理!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8-03-27 15:31:45】 市交警支队: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04-09 17:25:45】 市交警支队:   请看跟帖
发表于 2018-3-27 08:4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热切关注!!!!!
发表于 2018-4-9 17: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问政管理员 于 2018-4-9 17:37 编辑

  网友您好:
  您写给网络问政题为:“雅安交警,请逐一回复!!”的贴文已收悉,现就您再一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答复。
  我支队直属一大队在收悉您相关贴文后立即召集辖区中队民警就对该贴文涉及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按照《四川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五款之规定,勤务辅警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下图是辅警所采集到发文网友相关交通信息图像,该网友的机动车未规范停入机动车停车泊位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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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辅警不具备执法权,辅警有权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采集交通违法信息。辅警对机动车交通行为进行图像采集,并对采集对象车辆粘贴《雅安市雨城区道路交通行为图像记录告知单》,该《告知单》不具备法律效益,也非处罚决定,而是向机动车驾驶人告知其交通行为已被图像记录,相关信息将由正式民警审核后方能作为认定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信息。

  机动车停车位被僵尸车、障碍物或非机动车侵占的情况,交警支队了解情况后按照事权划分进行处置或反馈至城管执法等相关部门进行处置。您展示的图片中的绿色车辆,支队直属一大队辖区中队已联系到车主,并已处置车辆。(如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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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提及的该起交通违法行为地点是平江路,该道路连接北外环和康藏路,道路狭窄,商铺和单位出入口较多,交通拥堵时有发生,违停行为严重影响该道路交通秩序。公安交警依法实施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并未下达罚款指标或任务。

  您提及交警部门在网络问政方面的发帖量全市第一的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尚未掌握该方面的相关情况。一直以来,公安交警积极听取群众的合理建议,在具体管理工作进行落实,这一工作原则还将继续贯穿公安交管工作始终。

  您提供的眉山交警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及柔性执法的相关情况,我们已进行学习。雅安交警在便民利民工作和柔性执法方面也有相关具体措施。雅安公安交警于2017年5月开始试点“网上城市交管便民服务平台”工作以来,通过“5分钟挪车通知”服务已累计劝离违停车辆达7000余次。相关服务详情可以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畅通雨城”和“车上码”进行了解。该服务平台还将进一步优化升级,并纳入更多的公安交管便民服务功能。
  最后,感谢您对雅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注。
  雅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18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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