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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金科房产欺骗业主,虚报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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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4 21:27:55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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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记,您好!我是雅安金科房产雅苑(第一期)的一名业主,于开盘当日签订了购房协议。在前期购房登记时交纳了1万元抵2万元的购房资金,但是合同协议价格未将这2万元资金计入房款总金额,现在又说我们的一万块钱是排号费,我们去金科地产,他又改口说是服务费,当时销售顾问给我推荐的时候说的是意向金,购房可在总价上一万抵两万,据了解金科房产在房管局登记价格和我们的成交价格一致(意思没有给我们优惠),并且答复我们说是交1万变成了第三方收取的服务费,会给我们开取发票。所以我有三个疑问,一是金科房产在销售房源时所谓优惠是否属实,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整个购房过程都是在售楼部进行的,没有通过什么中介或者网站,没有接受过所谓的第三方服务。第三,房地产是否可以任意收取排号费或者服务费,请相关部门核实金科房产是否有虚假欺骗消费者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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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1-06 15:19:14】 市房管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8-01-04 09:39:34】 市房管局:   “小小水滴”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雅安金科房产欺骗业主,虚报价格”的帖子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广告误导性陈述问题。经市工商局调查核实,金凯公司在“金科天宸•雅苑”项目中宣传“交1万元抵2万元的优惠”,按照金凯公司在市房管局的申报价为基准测算,申报价与购房者的实际购房价差额已经包含了“交一抵二”优惠。因此,“交1万元抵2万元的优惠”未构成广告虚假宣传行为。
    二、关于价格欺诈问题。经市发改委价格检查分局调查核实,金凯公司开盘销售商品房时按规定实行了“一房一价、一套一标”,公示的销售价均与申报价一致;开盘销售商品房的实际交易价格低于市房管局申报价格。金凯公司兑现了前期宣传办卡交1万元抵2万元的优惠政策(1万元是业主缴纳给电商平台的服务费,业主与电商双方签订了相关服务协议,协议载明此服务费不作为购房款进行抵扣,仅用于取得购房优惠)。金凯公司与业主结算时在公示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先扣减了2万元优惠,再扣减签约优惠1%、付款方式及时间优惠1%—5%,最终形成实际交易价格,不存在价格欺诈行为。
    目前,金凯公司已退回了大部分购房人缴纳的1万元电商服务费并在继续退还。

    雅安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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