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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管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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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7 16:2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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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xb5167 于 2016-10-7 16:37 编辑

10月3日,在天全桥头堡(理发店那家)吃椒麻鸡和抄手,人满为患,生意爆浆的那种场面,相信很多慕名前来的食客,一见如此场景,顿觉到了美食天堂。先不评论味道如何,结账时倒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你说点半斤鸡肉,店里管事的阿孃过会儿就来告诉你,你点的鸡肉是多少钱,一般食客都会将就说好吧。我说要半斤鸡肉和4碗抄手,阿嬢用笔记下,过了一会儿,跑来告诉我点的鸡肉是61,我想半斤是40,多21元倒也无所谓。吃完喊收钱,老板说正好一百。问老板是不是算错了?老板说错不了,你们的点的操手和鸡肉正好一百元。这就奇怪了:那么巧?我故意留意了下周围的几桌:有桌2人的,点的是2个二两抄手和半斤鸡肉,点菜之后,阿孃一会儿便来说:你们点的鸡肉是82块钱,同样巧得很,结账时刚好一百(2个二两的抄手是18元)。临近几桌无一不是,鸡肉钱加上抄手恰好整百。朋友们,有这么巧吗?生意营生,且不说味道,这种小把戏玩弄人,简直是侮辱老店招牌,污染美丽雅安名片,虽然这只是个餐饮店,黄金周期间,却担负着雅安、雅安人形象的代言人职责,很多食客心知肚明,大概急着踏上旅程,也就心里一阵诅咒,心里却深深印记了雅安的哑巴吃黄连之旅。请能管的部门管管,请想去吃的朋友擦亮双眼!

本帖已转移至问政中心, 当前状态:
  • 【2016-10-08 15:07:19】 天全工商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6-10-12 10:36:15】 天全工商质监局:       你好“cxb5167”朋友:
        您在问政雅安上发帖已阅悉,依照责权,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局收悉您发帖反映情况后,庚即安排执法人员对天全桥头堡抄手经营店展开调查,具体情况为:
        天全桥头堡抄手经营店工商营业登记名称为“天全县城桥头饭店”,注册为513126600010361。执法人员对现场进行了检查,该店持证亮照经营,店内醒目处粘贴价格目录表,该店计量器具使用的是电子秤。现场,执法人员检查了该店在国庆期间专门用于记录顾客消费情况的记账簿。记账簿上清楚记录了顾客吃抄手和鸡肉的数量和总价(无顾客姓名,按座号牌记录),有的顾客消费161元、有的317元、有的90元、有的244元、、、,据负责人称,顾客点了抄手和鸡肉,拿号就座,一般是要多少鸡肉就称多少,但有时候难免没那么准确说半斤鸡就刚好半斤,有时候会多一二两,顾客如果觉得多了,我们就减少,如果没意见,就按实际重量把鸡肉拌起。服务员如实记录每桌顾客的消费情况,结账时按实际消费收费,不存在同时几桌顾客刚好整百的消费情况,有时候多了一两块的零头就没收,但不会多收顾客一两块。
        针对“cxb5167”朋友反映天全县城桥头饭店收费上存在问题,我局对该店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求经营者文明经商、诚信经营,严禁短斤缺两、强制消费、宰客收费的行为;二是要求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和服务时,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和服务的数量、重量、总价等事项。具体来说,称秤时,尽量建议顾客在现场,顾客未看秤的,要明确告知顾客鸡肉的重量和总价。总之,要让每位顾客消费的明明白白。
        针对以上回复,如有不清楚或质疑的地方,请“cxb5167”朋友及时在问政中心上发消息或拨打12315与我局联系,我局将坚决依照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加强监管力度,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您对雅安市天全县旅游消费环境的关心和维护!
                                 
                                       天全县工商和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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