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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滨河路翡翠豪庭的私搭乱建能撤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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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8-29 12:3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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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滨河路翡翠豪庭的平台和地下室私搭乱建能撤了吗?哪一级政府和哪一个部门能够解决的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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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08-31 15:28:50】 天全住建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5-09-02 15:27:08】 天全住建局:   “龙湾贤客”:
       您好!
        您关于拆除翡翠豪庭小区“私搭乱建”的 建议,我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按照《中共天全县委办公室  天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强制拆除城区违法建筑工作的通知》(一)认定和公示。由县住建、国土部门依法       对违法建筑进行认定,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处罚决定的,由相关执法部门书面通知违法建筑业主本人或代理人;对拟拆除的违法建筑业主姓名、建筑规模、违法类型等情况予以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对在规定时间内违法建筑业主拒绝自行拆除的建筑,城厢镇人民政府作为查处、拆除违法建筑的主要责任主体,根据住建、国土等行政主管部门的认定,及时依法作出强拆决定,并下发书面通知,由政府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目前我局已联合城厢镇、城管局三家单位对县城所有举报和发现的违章建筑进行了调查和备案,并对私搭乱建的住户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对未在限期内没有拆除其违章建筑恢复原状限期已到的住户,我局也按照《城乡规划法》的程序,我局对住户进行了现场询问笔录和接受调查通知,我们根据相关程序对涉及违建的住户下发了《公告书》,并根据相关程序移交政府执法部门处理。
    如您还有其它意见或者建议,请直接向我局咨询,地址:天全县武安路12号,天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电话:5991718,谢谢!



    天全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5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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