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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税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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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8 15:00:15   来自于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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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取得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对于服务型的是不是也要在地税局去登记。不去登记可不可以,若是登记是不是就取得了发票,那么对于服务型个体它的税率是多少?怎么缴税?是固定的,还是按每月实际开票的金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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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4-06-24 14:41:11】 市地税局:   本事件已受理,请耐心等待答复!
  • 【2014-06-24 14:46:25】 市地税局:    着花迟:
        你好!对你的提问答复如下:
      一、税务登记
       已经取得了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对于服务型的也应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二、取得发票
      发票的取得,需要领购(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用)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用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用)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用)簿。持税务登记证件和发票领购(用)簿领购(用)发票。
      三、服务型个体的税率和缴税
      (一)税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服务业营业税税率为5%。
       从2013年8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有关规定,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增值税税率分别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税率为零。
       (二)缴税
      个体户缴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和县以上税务机关(含县级)批准的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可按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定期定额的方式纳税。
       请根据你经营的具体服务型情况,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和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如以后有其它涉税咨询,也可拨打我们的12366纳税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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